收房步骤
1、开发商交房的法定要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依据《北京城市房产出售管理方法》规定明确规定:“房产开发企业出货预售产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获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获得产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出货条件。依据建委有关《住宅工程水平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应当提供分行验收表。
2.提供《住宅品质保障书》和《住宅使用详解书》:
依据《住宅实行品质保障书和住宅使用详解书规范的规定》规定:开发商在出货销售的新建产品住宅时,需要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可以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开发商交房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达成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出货承诺,不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3、验房:
第一步:核对房子,检查入住的房子是不是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开发商的员工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第二步:检验房子水平,自己尽量对房子水平进行检查。若可能的话可以找一位监理工程师。检查户型、层高、设施、门窗及面积是不是发生误差;检查地面、墙壁及天花板是不是有裂缝、凸凹等问题;检查水、电、气、热等设施完好程度及用情况,若有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的员工提出,并需要该员工给你一个书面说明。
因为目前实行分行验收规范,房子的水平应当比以前要更高的保障。
第三步:核查商品。业主应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子内的设施进行清点,核查设施的品牌、型号、产地等,看是不是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商品有缺陷,若有应在交接时需要开发商的员工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需要开发商的员工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第四步:慎重签字。对于开发商需要签字的单据,业主必须要仔细阅读,没那些问题再签字。同时对于开发商的员工提供的物业出货核验单中没办法确定的事情,应注明对该条约“暂不了解”或“没办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4、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手段: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大家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大家业主也可以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子水平问题,应看房子水平的紧急程度,若水平严重干扰入住,大家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子水平问题不太紧急,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掉落等,大家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再肯定时间内修复,不然大家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不少业主并不采取行动,只不过觉得开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事实上并非那样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倡导的,假如大家业主不提出、不倡导,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屋再说,却不了解我们的这种做法已舍弃了我们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产商的违约行为。因此,大家业主如对开产商交房存有问题的,必须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最好让开发商给大家业主出具书面的承诺。